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和省民族宗教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民宗党发〔2017〕7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地位,确保我校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鱼波
副组长:杨云祥 李汉臣 马勇鹏 杨志松 和韶林
成 员:安璟 飞向宇 向军 俞雪雁 龚雯 卢烽 李民 王伽团 徐翔 余彪 田杰予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办,履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职能。办公室主任由党总支副书记杨志松兼任,余彪副主任。
三、学校确定各支部书记、各校区管理办主任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网评员,主要负责在学生日常活动及学校网络平台进行正面引导、主动发声。
四、学校确定各支部、各校区管理办和校团委有关人员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员,主要负责本单位及所辖业务范围意识形态工作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意识形态信息实行周上报制度,上报时间为每周五下午16:00前。如有信息,及时通过书面或U盘拷贝报送,信息接收责任人为党办余彪同志,如无信息请通过QQ(1812550635@qq.com)报送。请各支部、各校区管理办和校团委3月16日上报时确定各自信息员名单。
中共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