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2018-04-23 07:53 星期一



 为做好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届中央纪委   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省委、省政府及省民宗委的领导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全省民族团结进、宗教和谐和顺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二、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一)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全校广大教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基础,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责任领导:鱼波

牵头单位:党办、校办。

配合单位:学校各部门

(二)抓好党风党纪党规教育

1、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学习,把党章党纪党规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学习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总支常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在心上,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组织收看案例警示教育片《决不饶恕》,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

责任领导:鱼波

牵头单位:党办、校办

配合单位:学校各部门

2、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抓住“关键少数”,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严以用权、不专权擅权。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达到真监督、真提醒的目的。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责任领导:杨志松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党办)

配合单位:全校各部门

(三)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3、持续加强压力传导。组织全校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年反腐倡廉工作。做好与党政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书》的工作,开展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工作,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好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及反馈工作,对“履行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测评排名靠后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责任领导:鱼波

牵头单位:学校党办、办公室、人事处

配合单位:全校各部门

4、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设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年度内至少一次。请进来、走出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互动式教育交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原创廉政文化活动品牌创建活动,推动大学生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宗旨教育、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

责任领导:杨志松

牵头单位:党办、校办

配合单位:全校各部门

5、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坚持干部谈话制度,对新提拔处级干部、交流至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签订任前廉政承诺书,建立和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对干部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衣领”、“咬耳朵”、“扯袖子”,让干部“红红脸、出出汗”,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责任领导:杨志松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党办)、人事处

配合单位:全校各部门

6、扎紧制度笼子。认真梳理、积极预防学校在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就业、教育收费、学术研究、学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围绕学校章程,完成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推动制度与时俱进。年内制定或修订经济合同、科研经费审计管理办法等制度。突出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开展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活动,对执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责任领导:杨志松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党办)

配合单位:全校各部门

7、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坚持党代会常任制,不断创新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方式。以“四个有利于”为标准,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不断推进党务、校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在基本建设、招生考试、采购招标、评先选优等各项工作中推行“阳光工程”,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参与决策的民主管理作用,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责任领导:鱼波、李汉臣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党办)、人事处

配合单位:全校各部门

8、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规定。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选拔程序。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纪委、监察部门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责任领导:李汉臣

牵头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纪委监察(党办)

(四)深入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按照2017年底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少数干部身上存在的自由散漫、工作漂浮、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问题,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

责任领导:李汉臣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人事处

配合单位:全校各部门

10、持之以恒纠“四风”。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岗位和重点领域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及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做到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一起抓,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责任领导:杨志松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党办)

配合单位:全校各部门

(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1、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从工作职责、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等方面回归本职,集中精力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纪律检查工作新局面。强化组织和制度创新,监督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学校规章制度,领导和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单位财务收支和收费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在全校所有党支部设立兼职纪检员,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领导:杨志松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党办)

配合单位:学校各部门

1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把管党治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防止党员干部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转变,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杨志松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党办)

配合单位:学校各部门

1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基建维修工程管理、采购招标、科研经费使用、后勤总务、医疗等领域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及收费行为的监督。以学校医疗、保卫、后勤等服务性收费的检查为重点,开展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开展基建工程重大项目全过程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规律性、苗头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鱼波、杨云祥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党办)

配合单位:基建处、财务处、学保处、总务处)

14、突出重点抓紧抓好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过程以及质量验收管理、造价控制等全方位的规范评价和监督检查,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环节为重点,加大对学校有关基本建设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责任领导:鱼波、杨云祥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党办)

配合单位:基建处

15、加强信访办理和纪律审查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信访,畅通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做到统一管理、定期清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坚持重要线索、重大案件查处实行集体决定原则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对查实存在违纪违规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蔓延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

责任领导:杨志松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党办)

配合单位:学校各部门

1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提升思想觉悟,不断提升发现问题、执纪审查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严管厚爱,强化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进一步优化结构,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开展二级党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党办)干部学习、交流,开展反腐倡廉调查研究,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言献策。

责任领导:杨志松

牵头单位:党办

配合单位:学校各部门

三、责任追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过程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予以问责;对构成违犯党、政纪的立案审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党总支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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