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中专迪庆、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招生政策实施办法

2019-03-04 12:11 星期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迪庆州、怒江州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开展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的指示精神,根据云民宗联发【2015】6号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含农转城)初、高中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在执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免补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对到承担试点培养任务的学校就读,并纳入普通全日制学籍管理的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含农转城 )学生,初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高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每生每学年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助。

三、评选及发放

1、政策宣传

每学年开学初,学保处要组织各班级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

2、确定受助学生

招就办根据政策规定,于秋季学期11月,春季学期3月,将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通报学保处,受助学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民宗委教科处。

4、审查、公示和发放

学保处根据招就办核定的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制发放通知,由校领导签批后报至财务处发放。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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