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五级(非领导职数)岗位竞聘公告

2019-07-02 15:25 星期二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干部结构,形成一支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9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管理五级(非领导职数)岗位竞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岗位和职数

管理五级(非领导职数)岗位1个。

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民族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于党的民族教育事业,立志改革开放;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知识水平,能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能严格自律,勤政廉洁,遵纪守法;

5.善于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以外,竞聘管理五级岗位(非领导职数)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满2年;

2.现担任学校正科级职务任职满5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岗位竞聘条件的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意愿自愿向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五级(非领导职数)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与老干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须对照上述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写明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及履职情况,申请书需本人签字。

报名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3日中午12:00

个人报名后由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五级(非领导职数)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和干部档案审查;

(二)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

(三)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四)确定考察对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员其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及主要缺点和不足;

(五)对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及档案审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综合性评价;

(六)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七)公布拟任名单并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命及任职手续。聘任在管理五级岗位后除向高一级专业技术等级晋升或者提拔以外,原则上不再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强化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作用,确保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持干部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此次竞聘工作稳妥进行。真正实现干部工作的风清气正。

监督部门: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党总支

举报电话: 13099998080杨志松(党总支副书记)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五级(非领导职数)

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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