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开展第二阶段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工作

2020-12-14 21:09 星期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精神,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持续深化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全面加强对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塑造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警示教育的通知》安排,自2020年11月19日下午组织观看学习了团省委关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暨从严管理高校(中职)学生会工作人员组织形象工作推进视频会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扩大影响,结合学校全国学联单位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20年12月7日—12月14日,在校党委副书记和韶林同志、校团委班子、各教区负责学生会的老师以及学生会所有成员在党总支的指导下,对全校三个教区团学组织607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二阶段的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工作。

一教区全国学联二十七届委员和梦蝶同志做动员讲话

二教区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三教区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一教区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在第二阶段的工作中,学校高度重视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学习的必要性、紧迫性。学校党委从加强政治建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出发,成立了团学组织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学生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有力的保障了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校团委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提供了专题PPT课件,各教区负责老师制定了学习方案和计划,与团委、学生会干部一起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精神等相关文件,了解近期全国学生会工作中相关典型案例,警醒团学组织干部要牢记服务宗旨,建设根植同学的团学组织,树立崭新的组织形象。要对标《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进行自查整改,对负责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教师提出要严以修身、坚定理想信念,党员教师要加强党性修养,以身作则,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教育好团学干部。此外,还将根据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修订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进一步完善团委、学生会相关制度的修订。加强团学干部的各项考核,量化奖惩,用制度管人,凝聚改革共识,祛除顽疾陋习,勇于自我革命,建设朝气蓬勃的团学组织。

我校作为全国学联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更加严格规范团学组织工作人员行为,引导学生干部要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涵养清风正气,坚持从严治会;回应党的关心、社会的关注和同学的关切,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让团学组织真正成为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强有力的助手,塑造崭新的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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